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的委托,就TSC集群控制器等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有關程序,現(xiàn)邀請合格的投標單位前來認購談判文件。
一、招標編號:HZHC-(自)2012013
二、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
三、采購單位: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四、招標項目:TSC集群控制器等設備采購項目
五、采購預算:8.6萬元
六、采購項目內(nèi)容:TSC集群控制器等設備(詳見第二章、談判項目說明)
七、 合格競標人的資格條件: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和湖招管委(2006)1號文件規(guī)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八、 報名及認購談判文件時請攜帶以下證件資料:
1、經(jīng)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2、投標人必須提供原設備生產(chǎn)廠家出具的授權經(jīng)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具有經(jīng)當?shù)囟悇詹块T確認的2011年度企業(yè)納稅情況和社;鹄U納情況證明文書(原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5、談判保證金人民幣5000元整(以支票、銀行匯票等形式在報名前提供給代理機構(gòu));
6、投標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傳真。
注:談判保證金應從投標人的銀行帳戶中匯出,匯入招標代理機構(gòu)指定的銀行帳戶中(在認購談判文件時同時繳納),不得通過第三者轉(zhuǎn)入或現(xiàn)金繳入。
以上相關資料需裝訂成冊。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認可。
九、談判文件發(fā)售時間:2012年7月4日——2012年7月1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時)
十、談判文件發(fā)售地點: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號)
十一、談判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競標文件遞送截止時間:2012年7月13日下午13:30時,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談判時間:2012年7月13日下午13:30時整。
十四、談判地點: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十五、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gòu):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號
聯(lián) 系 人:談先生
電 話:0572-2506626
傳 真:0572-2044626
開戶名稱: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開戶銀行:浙江南潯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湖城支行 銀行帳號:201200093080586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 7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