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更正事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總分為100分,其中價格分30分、技術分、商務分和資信及其他部分70分。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總分為100分,其中價格分50分、技術分、商務分和資信及其他部分50分。 |
2 |
施工方案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施工方案的科學性、嚴密性、合理性進行評定。施工方案全面合理,技術到位的得8分;方案不合理、不嚴密處每項扣1-2分,扣完該項得分為止。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施工方案的科學性、嚴密性、合理性進行評定。施工方案全面合理,技術到位的得6分;方案不合理、不嚴密處每項扣1-2分,扣完該項得分為止。 |
3 |
保證施工質量的技術方案和措施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施工質量的技術方案和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3-5分;方案和措施全面、嚴密的得6-8分。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施工質量的技術方案和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3-4分;方案和措施全面、嚴密的得5-6分。 |
4 |
保證工期和施工進度的方案和措施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工期和施工進度的方案和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3-4分;方案和措施全面、嚴密的得5-6分。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工期和施工進度的方案和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2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2.1-3分;方案和措施全面、嚴密的得3.1-4分。 |
5 |
保證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和措施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全面的可行的得4-6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2-3分;方案和措施差的得1分;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進行綜合評審:方案和措施全面的可行的得3.1-4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1.1-3分;方案和措施差的得1分; |
6 |
保證項目實施的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提供的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進行綜合評審: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一般的得1-2分,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較好的得3-4分。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充足的得5-6分。 |
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競標人提供的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進行綜合評審: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一般的得1-2分,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較好的得2.1-3分。技術力量和人力資源安排充足的得3.1-4分。 |
7 |
售后服務承諾 |
1、售后服務優(yōu)惠承諾(0-3分)。磋商小組根據(jù)售后服務方案進行綜合評審。售后服務方案全面周到且優(yōu)惠幅度大的,得3分,售后服務不全面或優(yōu)惠不明顯的,得1-2分,除磋商文件規(guī)定內容外無其他售后服務承諾的,該項不得分;
2、質保期3年,承諾質保期3年外每增1年加1分,最多加 2 分(0-2 分)
以上方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1、售后服務優(yōu)惠承諾(0-2分)。磋商小組根據(jù)售后服務方案進行綜合評審。售后服務方案全面周到且優(yōu)惠幅度大的,得2分,售后服務不全面或優(yōu)惠不明顯的,得1分,除磋商文件規(guī)定內容外無其他售后服務承諾的,該項不得分;
2、質保期3年,承諾質保期3年外每增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0-1 分)
以上方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8 |
企業(yè)業(yè)績 |
供應商自2016年1月以來的同類維修改造項目(新建裝修項目除外)合同金額進行評定:
1、供應商提供的單個合同金額達到本項目采購預算金額得1分,最高得5分。
2、供應商提供同類學校維修改造項目施工合同得2分。
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證明材料復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帶原件備查,如備查時未能提供原件的不加分,F(xiàn)場電話聯(lián)系核實,如提供虛假業(yè)績將被廢標并嚴肅處理。 |
供應商自2016年1月以來的同類維修改造項目(新建裝修項目除外)合同金額進行評定:
1、供應商提供的單個合同金額達到本項目采購預算金額得1分,最高得3分。
2、供應商提供同類學校維修改造項目施工合同得1分。
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證明材料復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并帶原件備查,如備查時未能提供原件的不加分,F(xiàn)場電話聯(lián)系核實,如提供虛假業(yè)績將被廢標并嚴肅處理。 |
9 |
企業(yè)實力 |
1、投標產品具備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可查詢的綠色建材評價標識三星證書的得2分;
2、投標產品具有省級(及以上)機構頒發(fā)的科技推廣證的得2分;
3、投標產品具有國家建筑材料測試中心出具的抗老化2000小時以上的檢測報告的得2分 |
1、投標產品具備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可查詢的綠色建材評價標識三星證書的得1分;
2、投標產品具有省級(及以上)機構頒發(fā)的科技推廣證的得1分;
3、投標產品具有國家建筑材料測試中心出具的抗老化2000小時以上的檢測報告的得2分 |
10 |
企業(yè)榮譽 |
供應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獲得“魯班獎”或同級別獎項的,得6分;獲得“錢江杯”或同級別獎項的,得4分;獲得“飛英杯”或同級別獎項的,得2分。本項最多得6分。(房建項目獎項,提供獲獎文件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本條以最高獎項評分,不重復計分) |
評委按投標人提供的2016年1月1日至今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授予的投標企業(yè)榮譽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進行評分。
(1)有國家級,包含國務院所屬的部、委、辦、局授予的榮譽的得3分;
(2)有省級,包含省政府所屬的部、委、辦、局授予的榮譽的得2分;
(3)有市級,包含市政府所屬的部、委、辦、局授予的榮譽的得1分。
(1)-(3)項分值不重復計算,未提供不得分。 |